刊登義工服務協議

  1. 在填寫本表格前,你必須保證你 / 貴公司所進行的一切活動皆為合法,並必須為非牟利服務機構,包括政府部門或政府認可之慈善團體。此外,你亦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確無訛。
  2. 招募義工協助之服務/活動須符合以下準則:
    • 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等相關法例要求
    • 不屬商業及牟利性質
    • 不含政治及宗教目的
    • 服務內容及環境不存任何預見的風險
    • 不存任何對義工不公平的情況
    • 不存任何濫用義工的情況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頁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http://www.pcpd.org.hk)
         平等機會委員會(http://www.eoc.org.hk)
  3. 當你 / 貴公司收集義工的個人資料時(如履歷表),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開公司名稱及提供讓義工索取《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聯絡人和聯絡方法。有關詳情,請致電2827 2827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聯絡,或瀏覽該署網頁:www.pcpd.org.hk。
  4. 你 / 貴公司不可以任何方式或名目,無論是提供服務或培訓、售賣貨物、介紹其他服務、作出金錢保證等,試圖收取義工的金錢。
  5. 你 / 貴公司須出示政府認可之慈善團體或非牟利服務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獲豁免繳稅慈善機構[R88機構])(如有)或文件(如《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對慈善團體的豁免信、住址證明等)。如資料不足,本會將不會接納和展示該空缺。
  6. 每一個義工空缺表格只供招募一類義工空缺。
  7. 當空缺於處理階段或登記有效期內,你毋須重複提交相同的義工空缺申請。若你的聯絡資料或僱用條件有所變更,或空缺已被填補,請自行刪除。
  8. 本會有權決定是否接納和將你所提供的義工空缺展示於本會之網站。
  9. 本會有權就投訴及其他涉嫌違規事件暫停刊登你 / 貴公司的所有義工空缺以作調查,並有權於調查後決定是否恢復展示有關空缺及是否繼續為你 / 貴公司提供招募服務。

成功新增職位空缺後,如有需要請到已刊登職位空缺欄瀏覽及更新